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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会会员制度
1、商会会员的主体是本镇非公有制企业,其中包括私营企业,民营科技企业、港、澳、台侨投资企业、非公有制经济成份为主的有限责任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介服务机构等。
2、具有法人资格的工商社团和其他有关社会组织,拥护党的领导,遵守本会章程,按时缴纳会费的,均可申请加入商会组织。
3、接受党的领导,并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合法经营,依法纳税。
4、积极参加光彩事业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并积极参与商会的各项活动。
5、行使好商会内的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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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会秘书处联系方式
电 话:0512-62520373
邮 编:215000
地 址:苏州工业园区娄葑街道通园路28号行政中心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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